佛說聖法印經 收錄範圍:所載底本文本 在線閱讀:https://praybuddha.com/classics/sheng-fa-yin-jing/ 佛說聖法印經 西晉月氏國三藏竺法護譯 聞如是: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是時佛告諸比丘:「聽!」諸比丘:「唯諾受教。」 佛言:「當爲汝說聖法印,所應威儀,現清淨行。諦聽,善思念之。」 佛言:「比丘!假使有人,說不求空,不用無想,欲使興發至不自大禪定之業,未之有也。設使有人,慕樂空法,志在無想,興發至要,消除自大憍慢之心,禪定之業此可致矣,輒如道願,普有所見。所以者何?慕樂於空,欲得無想,無慢自大見,于慧業皆可致矣。何謂比丘聖法印者?其聖法印,所可更習,至清淨見。假使比丘,處於閒居,若坐樹下空閒之處,解色無常,見色本無,已解無常,解至空無,皆爲怳惚,無我、無慾心則休息,自然清淨而得解脫,是名曰空,尚未得舍憍慢自大,禪定清淨所見業也。雖爾得致柔順之定,即時輒見除諸色想、聲想、香想,以故謂言至於無想,故曰無慾,尚未得消自大憍慢,至於禪定清淨見也。其心續存柔順之定,彼則見除所有貪婬瞋恚愚癡,是故名曰無慾之定,尚未得除自大憍慢,至於禪定清淨見也。心自念言:『吾我起滅,從何所興?』思惟解知:『其吾我者,所因習味分別諸識,皆從因緣而致此業,從是因緣致有神識。』復自念言:『此諸因緣,爲有常乎爲無常耶?』復自念言:『因緣所合致神識者,此皆無常,無有根本。此神識者,依猗無常而有妄想,故有緣起十二因也,皆歸於盡、無常、苦、空、毀壞、別離、離欲、滅盡。』曉了是者,乃知無本,得至降伏,消一切起,得入道行,是乃逮致除於自大無慢放逸,禪定之業,現清淨行。是則名曰由聖法印,清淨之業,從始至終,究竟本末。」 佛說如是。諸比丘聞莫不歡喜,作禮而去。 佛說聖法印經 元康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月支菩薩沙門曇法護,於酒泉演出此經,弟子竺法首筆受,令此深法普流十方大乘常光。 —— 底本與整理說明 —— 本頁依維基文庫底本整理,尚未逐字完成藏經異文校勘。注音是普通話文字助讀,不代表咒語梵音或傳承唱誦;罕見字與多音字仍需覈對。 原文出處: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iki/%E4%BD%9B%E8%AA%AA%E8%81%96%E6%B3%95%E5%8D%B0%E7%B6%93 佛說聖法印經:https://zh.wikisource.org/w/index.php?oldid=2544156 古譯作品本身屬於公有領域;底本轉錄與本站繁簡整理依 CC BY-SA 4.0 提供,署名:維基文庫貢獻者與一念。https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by-sa/4.0/deed.zh-hans 本站所載原文無拼音文字版,不含本站導讀。節選不代表全經,異文請覈對底本。 繁體字形由本站簡體整理文本轉換,並非另一底本或重新校勘版本。